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,復試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(huán)節(jié),。根據(jù)《教育部關于印發(fā)<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(guī)定>的通知》(教學〔2024〕4號,,以下簡稱《管理規(guī)定》)《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司〔2025〕4號)《關于做好2025年湖北省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》(鄂招辦〔2025〕5號)《中南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》等文件精神,在確保安全性、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,為平穩(wěn)有序做好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,,結合學院實際,制定本細則,。
一,、基本原則
(一)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,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,,堅持“按需招生,、全面衡量、擇優(yōu)錄取,、寧缺毋濫”的原則,。
(二)做到政策透明、流程規(guī)范,、監(jiān)督機制健全,,維護考生合法權益。
(三)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,,著力加強對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,;既注重學業(yè)知識,也注重專業(yè)能力素質和科研創(chuàng)新潛質,,既注重考試成績,,也注重一貫學業(yè)表現(xiàn)。
二,、組織領導
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,,負責復試和錄取相關工作。學院黨委書記,、院長任組長,,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為副組長,,學院紀委書記、學科(專業(yè))負責人為成員,,統(tǒng)籌安排相關工作,。
(一)指導各專業(yè)復試小組開展相應專業(yè)復試工作,。
(二)遴選面試教師,,開展導師培訓。
(三)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,。
(四)統(tǒng)籌做好復試場地與設施準備、人員選拔與培訓,、技術支持等,。
(五)做好試題庫建設、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品質考核和錄取等工作,,并做好相應的安全保密工作,。
(六)統(tǒng)籌做好政策宣傳、輿情應對,、信息公示等工作,。
(七)做好其他相關工作。
三,、復試工作
(一)復試方式
一志愿和調劑階段均采取現(xiàn)場復試的方式,。校外復試考生,可憑準考證進校,。
(二)復試時間,、地點
1.一志愿考生復試安排
(1)報到以及資格審查
時間:3月22日(周六)上午9:00-12:00
地點: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會議室(5號樓附樓111)
(2)專業(yè)課筆試
時間:3月22日(周六)下午14:00-16:00
地點:11號教學樓(具體教室報到時查看)
(3)同等學力加試
時間:3月22日(周六)下午16:10-19:10
地點:11號教學樓(具體教室報到時查看)
(4)綜合測試
時間:3月23日(周日)9:00-17:00
地點:11號教學樓(具體教室報到時查看)
2.調劑考生復試安排
2025年4月8日至4月22日,具體時間待研招網(wǎng)調劑系統(tǒng)開放后確定開放時段,,根據(jù)工作實際和學校要求再具體確定,,并另行通知復試時間和安排。
(三)復試要求
1.差額復試比例
學院采取差額復試,。今年我院按招生計劃120%的比例確定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(差額比例計算采用小數(shù)點進位取整法),。若復試名單末位出現(xiàn)初試總分同分情況,則同分考生一并納入復試范圍,;如合格生源數(shù)量不足,,按實際合格生源人數(shù)組織復試。
2.復試分數(shù)線及招生計劃

3.學院通過電話,、短信,、郵件等方式,,逐一通知復試考生本人,告知復試時間,、方式等信息,,以確定復試名單??忌话磿r參加復試的,,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。
4.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,;參加復試的考生初試成績符合報考專業(yè)在一區(qū)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,;學校接收的推薦免試學生不再參加本次復試;各專業(yè)均不進行破格復試,。
(四)資格審查
考生須按時提交準考證,、身份證和畢業(yè)證書(2025年的應屆本科畢業(yè)生提供學生證)等相關材料復印件。學院在復試之前,,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嚴格審查,,仔細核對。學院運用“人臉識別”“人證識別”等技術,,并通過綜合比對“報考庫”“學籍學歷庫”“人口信息庫”“誠信檔案庫”等措施,,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,嚴防復試“替考”,。對弄虛作假,、不符合教育部報考規(guī)定者,不予復試,。對考生提交的學籍學歷認證報告由學院進行審查,,并將審查結果簽字蓋章后交研招辦備案。不同類別的復試考生須按照如下表格所列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,。

報考“退役大學生士兵”專項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交本人《入伍批準書》和《退出現(xiàn)役證》兩證的原件與復印件。
特別提示:對弄虛作假者,,不論何時,,一經(jīng)查實,即按有關規(guī)定取消復試,、錄取資格或學籍,。未經(jīng)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不予復試。所有被錄取的新生,,入學時均須審查本科畢業(yè)證書,,無法提供畢業(yè)證書者,取消入學資格,。
(五)復試形式與內容
1.筆試
試卷滿分為100分,,考試時間為120分鐘,。
考試科目以《中南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招生專業(yè)、考試科目設置及參考書目一覽表》公布的為準(見下表),。由學院自行組織復試試題的命制,、印制、封裝,,承擔試題的安全保密責任,,確保公平公正。
各學科(專業(yè))復試科目及參考書目

2.綜合測試
綜合測試以面試方式進行,,滿分為100分,。
(1)綜合測試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考生進行考察:
一是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(專業(yè))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,利用所學理論發(fā)現(xiàn),、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,,對本學科發(fā)展動態(tài)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(yè)領域發(fā)展的潛力;二是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,;三是本學科(專業(yè))以外的學習,、科研、社會實踐(學生工作,、社團活動,、志愿服務等)或實際工作表現(xiàn)等方面的情況;四是事業(yè)心,、責任感,、紀律性(遵紀守法)、協(xié)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,;五是人文素養(yǎng),;六是舉止、表達和禮儀等,。
(2)面試組成人員以專業(yè)(領域)為單位成立面試小組,;人數(shù)較少的多個相近專業(yè)合并進行;面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名教師(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),。同一學科(專業(yè))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,、時間、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統(tǒng)一,。根據(jù)學科特點,,認真研究面試的內容、方法,、評分規(guī)則,,面試小組成員須現(xiàn)場獨立評分,面試過程要有記錄,。面試結束后,,面試小組成員須在面試記錄單上簽字,。
(3)綜合測試題目采用綜合性、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,。由學院自行命制,,專人保管,面試開始前隨機抽取,。
3.外語水平測試
外語水平測試以面試方式進行,,滿分為100分。
測試內容為聽力及口語,,與綜合測試同時進行,,參與外語水平測試的面試教師一般不少于3名。
綜合測試和外語水平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5分鐘,。
4.加試
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(高職高專畢業(yè)生,、本科結業(yè)生),還須加試2門與報考專業(yè)的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(注: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(yè)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(yè)證書的自考和網(wǎng)絡教育考生,,在復試中也須加試),,加試科目見下表。加試方式為筆試,,每科考試時長為90分鐘,,每科滿分為100分,60分及格,。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評成績,,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。
各學科(專業(yè))加試科目及參考書目

5.成績計算
綜合測試成績=各位面試教師成績之和÷面試教師人數(shù)
外語水平測試成績=各位測試教師成績之和÷測試教師人數(shù)
復試成績=筆試成績+綜合測試成績+外語水平測試成績
復試成績滿分300分,,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%,。
總成績=初試成績×70%+[(復試成績÷3)×5]×30%
四、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
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(huán)節(jié),,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(xiàn)實表現(xiàn),,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(tài)度、思想表現(xiàn),、道德品質,、遵紀守法、誠實守信,,以及堅持正確民族觀等方面。強化對考生的誠信要求,,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(jù),。依據(jù)《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》記錄,核查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,。學院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,,仔細審查考生提交的《中南民族大學2025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鑒定表》,。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。
五,、錄取
(一)錄取程序
嚴格按照學校錄取程序實施,。
(二)錄取規(guī)則
1.復試成績低于180分,筆試或綜合測試成績低于60分,,為復試不合格,,不予錄取。
2.復試合格考生,,根據(jù)學院招生計劃,、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、復試成績,、思想政治表現(xiàn),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(yōu)確定擬錄取名單。一志愿考生優(yōu)先錄取,。
3.“骨干計劃”和“士兵計劃”考生擬錄取過程以研究生院發(fā)布的復試錄取辦法為準,。
(三)錄取其他要求
1.考生的民族成份以網(wǎng)報時填寫的為準,虛假及復試時更改的民族成份無效,。
2.“骨干計劃”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,,非在職考生人事檔案轉入我校,在職考生人事檔案由定向單位保管,。
3.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(chǎn)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,。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或簽訂定向培養(yǎng)協(xié)議,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,,學校和學院不承擔責任,。
4.考生因資格審查不合格被取消錄取資格的,或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錄取資格的,,招生計劃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,。
5.被錄取的新生如要求保留入學資格,需在5月10日之前由本人提出申請,,經(jīng)學院同意,,研究生院批準,可以參加工作1或2年,,再入校學習,,逾期不再辦理。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,,納入學院當年的招生計劃,。
六、其它要求
(一)明確對總成績相同考生的錄取原則
考生按總成績排序優(yōu)先錄取,。在總成績相同情形下,,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,。若復試成績也相同,則按綜合測試的成績排序,。上述考生如綜合測試成績仍相同,,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,形成關于上述考生排名的書面意見,,報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,。
(二)咨詢渠道
咨詢電話:席老師,027-67843791
投訴,、舉報電話:王老師,,027-67842651
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
2025年3月18日